外贸企业、进口产品等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(无书面)转发大家,请各地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;
1.落实出口方安全防护责任。会同海关等部门指导辖区内进口企业通过商业合同约定、商业磋商等方式要求出口方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疫措施。
2.加强对重点进口市场的防疫预警。对短期内输入我省、我市的冷链食品等进口货物中检测出核算阳性的国家和地区,会同海关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和重点企业的预警指导,及时阻止疫情输入风险。对输入阳性案例较多的国家和地区,配合海关等部门第一时间向上级海关和商务部门反映。
3.严格落实口岸和境内流通的全程防控。配合卫生健康、海关、市场监管、口岸等部门加大口岸监测、检测和消毒力度,严格境内生产、流通和销售的防控,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体系。
4.严格做好进口企业员工的防护。配合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、指导相关进口企业落实体温检测、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,相关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省市防疫工作领导小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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