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
秦州区枣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和《甘肃省实施<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>若干规定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审批手续,经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秦州区金家庄枣园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予以征收,现就具体征收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东至成纪大道,南至海林轴承厂、天水第一粮库、香榭丽舍、陇上尊裕,西至陈家庄,北至皇城路、天巉公路(具体以规划地红线图为准)。
二、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
自房屋征收公布之日起,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;
(二)改变房屋用途;
(三)分割转让和分户,户籍迁移(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);
(四)房屋租赁;
(五)其他不当增加费用的行为;
有上述行为之一的,不予补偿。
三、入户调查登记时间
征收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27日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,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。
特此公告
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27日
来源:新天水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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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姚宇
编辑:王晶
原标题:《关于秦州区枣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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