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冠菱电梯有限公司
“10·23”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
年10月23日10时许,上海冠菱电梯有限公司在海康威视重庆科技园二期B1栋厂房进行电梯安装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,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。
事故发生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号)等法律法规要求,受区政府委托,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、区应急局、区经信委、区公安分局、区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,并聘请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参与事故调查。调查组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和“科学严谨、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,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,提出了对责任单位、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事故单位概况
上海冠菱电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为冠菱公司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XP;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;法定代表人:姚雷冰;成立日期:年2月7日;住所:老沪太路弄1号室;经营范围:销售电梯及配件,电梯维修、保养、安装,从事电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机电设备、起重设备、五金配件、轴承、装璜材料的销售,起重吊运,脚手架搭拆。公司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:编号:TS–;许可项目:电梯安装(含修理);有效期至:1年6月8日。
二、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
(一)事故经过。
年10月23日,冠菱公司在海康威视重庆科技园二期B1栋厂房进行电梯安装作业。7时许,冠菱公司电梯安装工人吴应文、张超、李玉东按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后,进入厂房四层进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,张超和李玉东负责当天电梯导轨安装材料的准备和搬运,吴应文负责1#电梯井道作业平台脚手板的铺设。准备工作就绪后,吴应文、张超、李玉东在未通知正在监督3#、4#电梯机房吊装电梯主机作业的现场安全员吴名贵检查验收的情况下,进入电梯井道平台进行作业。作业开始后,为方便将电梯导轨从井道地坑吊到四层平台,吴应文将四层作业平台下的安全网拆除掉一边,当第一根导轨吊到四层后,由于缺少安装辅助材料,三人随即出电梯井道寻找。10时许,在寻找到辅助材料后,张超和李玉东先进入电梯井道进行安装作业;随后,吴应文在未将身上穿戴的安全带进行系挂的情况下进入电梯井道时,不慎踩翻钢制脚手板从四楼施工平台(高度19.25米)坠入井道地坑。事故发生后,冠菱公司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和报警,并积极开展事故现场救援,10时20分许,吴应文经急救人员现场确认死亡。
(二)事故应急处置情况。
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、区公安分局、区经信委、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。冠菱公司向相关部门报告了该起事故,并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赔偿工作,确保了社会稳定。
三、人员伤亡情况
吴应文,男,52岁,电梯安装工,户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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